【資料來源轉貼自】:2009/4/13電子【未上市股票】

中華電與台灣固網因為網路互連費用爭議,險釀成網路斷訊危機;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表示,2家業者因為商業糾紛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部分,將進行調查或是進一步開罰,至於中華電原本限縮與台固之間的2G互連頻寬,已經於9日介入要求中華電恢復,不會造成使用者的權益損害;不過網路互連費用與最後一哩(last mile)的爭議,則是再度浮上檯面。

NCC指出,該爭議的重點之一在於網路互連,根電信事業互連管理辦法中規定,一類電信業者在沒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,不得拒絕其他一類或二類電信業者直接互連的要求,不過後者所定義的二類電信僅及於語音轉售或網路電話等「語音」服務業者。

至於如台固等多以租用中華電用戶迴路提供「數據」傳輸服務的ISP業者則未來定義之中。據了解由於缺乏法規保護,因此包括電路訂價權或是要求互連等權利,則是由ISP業者自行以商業條件進行協商,才會造成台固認為中華電所收取網路互連費用過高,因此拒付費用後發生上述遭到限縮頻寬的問題。

NCC指出,2家業者的動作已紿損及使用者權益,包括中華電限縮與台固互連網路之頻寬,已經涉及市場主導者濫用市場地位的問題,將介入調查。據電信法規定,如果上述調查屬實將可處新台幣30~500萬元罰鍰,NCC並可要求限期改正,若未改正則可餐以連續罰甚至廢止其營運特許執照。

此外NCC指出,由於台固未支付中華電網路連線費用,可能損害其所提供的寬頻網路連線服務品質,將依電信法規定進行調查,最多則可處以新台幣10~50萬元罰鍰。

NCC預計10日再針對台固、中華電事件進行討論。不過由於缺乏法律規範,因此上述網路互連的爭議,可能還是得由2家業者自行協商;對此NCC則表示,將針對法律規範的不足進行修法補強。但是據了解,全球其他市場相關議題目前亦是透過商業機制進行協商。

不過固網業者亦指出,由於中華電佔有固網電路資源,在台灣的網路市佔率極高,至於其他業者總計僅約取得25%市場,因此如何有效開放中華電所掌握的用戶迴路,讓其他固網業者能以較低的成本加入競爭,也是重要的議題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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